跟朋友聊到技術股的話題,我想合夥的創業者都會遇到這樣的問題,發放技術股給創業合作伙伴(當然是沒出資的那些),希望他們把這當成是自己的事業提供一些經驗給大家參考,對話的內容摘錄如下:
其實技術股並不能保證員工會因此盡力去作。原因是,技術股的取得本身並沒有額外的「付出」。所謂額外的付出是指,上班我就有拿到薪水了,技術股像是獎金,就算沒拿到,我還是有底線的薪水,所以技術股消失了(或是公司倒了技術股作廢,他不過就是換公司跳槽罷了...),尤其是公司沒有上市之前,技術股跟廢紙沒兩樣,是看不到實際收益的...更甚者,技術股絕對不可能是大股,搞不好連董事會的投票權都沒有,這樣的技術股真的不痛不癢。
這樣的例子太多了,我至少待過兩間這樣的公司,發放技術股的(尤其是到職時就給的)效益幾乎都是0。
最近最明顯的例子就是我們去年顧的那個爛人了,他也是有談技術股的,結果你就知道了...反正他月薪照領,最後跑了換個地方做,對他來說沒有任何的「損失」,反正他也不知道領這份技術股將來會有多少收益,但反正現金沒有變少...
所以我會建議技術股的發放是有條件的發放,像是達成某個目標之類(怎麼訂一個讓員工覺得可以達成的目標又是另一件事了^^),同時也附帶取得這樣的技術股大概每年可以有怎樣的利潤,不然的話技術股的意義真的不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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